【导语】:济南市对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(未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)提供报废更新补贴,最高可达12.6万元。
济南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
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标准
更新补贴标准(新购新能源货车)
补贴金额
符合情形一,补贴金额=报废补贴金额;
符合情形二,补贴金额=报废补贴金额+更新补助金额。
不予补贴情形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享受本补贴政策:
2026年1月1日(含)之后转入济南市的车辆;
本方案实施之日(不含)前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辆,本方案实施之日(不含)前新购的新能源货车;
应当强制报废,或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的车辆;
因自然灾害、失火、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机动车灭失的车辆;
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贴政策的车辆;
党政机关公务用车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;
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不予补贴的车辆。